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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人文社科类)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

项目设立的目的是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对未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但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项目,学校设立国家基金培育项目,支持进一步研究,提高国家级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

二、遴选程序

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从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当年落选项目中遴选。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当年落选项目的申请者,只能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之一进行申请,并必须按相应类型项目的结题标准结题。

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并填报申请书,依据项目研究基础和基金委评审反馈意见,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经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批准立项。

三、项目研究期3年。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培育项目6万元/项;社会科学培育项目2万元/项。

四、结题验收

国家基金培育项目资助期间必须每年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报的年度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研究期内获批国家级项目。

2、应达到以下成果要求:自然科学发表2篇SCI、EI期刊论文,或1篇SCI、EI期刊论文及获得发明专利1项;社会科学发表2篇B1级及以上期刊论文或4篇B2级期刊论文。

五、申报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可从社科管理处网页下载,请申报老师于2018年9月28日上午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社科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社科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限项指标,按专家组评审结果择优认定。

联系人:张冰 26686280

E-mail:ZBRUC@tjcu.edu.cn

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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