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商业大学“十三五”综合投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项目资助标准2万元/项。
3、鼓励青年人才申报,不断增强其进行独立思维和开展协同创新研究的能力。
4、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避免多头申报和低水平重复研究,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已经获得市教委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二、结题验收
教委科研项目资助期间必须每年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报的年度除外),符合《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验收管理细则(试行)》的结项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继续申请校内各类科研项目资助:
1、项目研究期内获批国家级项目。
2、结题成果要求发表1篇B1级及以上期刊论文或2篇B2级期刊论文。
三、申报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可从社科管理处网页下载,请申报老师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社科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社科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限项指标,按专家组评审结果择优认定。
联系人:张冰 26686280
E-mail:ZBRUC@tj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