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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天津商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天津商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人文社科类)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

项目设立目的。针对承担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的教师,在研究过程中发现重要的研究新思路或新方法,具有产生新成果的预期,并在进一步支持的基础上有希望获得国家重大重点专项中项目、课题或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设立重大项目培育项目。

二、申报与立项

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申报以我校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天津商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为申请基础前提。

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天津商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书》。聘请专家评审,论证获得重大项目的可行性,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批准立项。

三、项目研究期3年。资助标准为8万元/项。

四、结题验收

重大项目培育项目资助期间必须申报国家级重大重点专项项目、课题或国家基金类重点项目(重大横向项目培育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研究期内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超过100万元的子课题或国家基金类重点项目或200万元以上横向项目。

2、应达到以下成果要求:自然科学发表4篇SCI、EI期刊论文,或2篇SCI、EI期刊论文及获得2项发明专利;社会科学发表B1级期刊论文不低于1篇和B2级期刊论文6篇(1篇B1期刊论文等同于2篇B2期刊论文)。

五、申报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可从社科管理处网页下载,请申报老师于2018年9月28日上午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社科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社科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限项指标,按专家组评审结果择优认定。

联系人:张冰 26686280

E-mail:ZBRUC@tjcu.edu.cn

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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