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由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为提升我校项目申报质量,现启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资格
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凡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新进人员科研启动项目、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天津市教委备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申报条件暂时参照2021年度相关要求,尤其需要注意职称、年龄、课题组成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实际申报条件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正式发布的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二、申报工作安排
1.选题申报
请各学院做好申报的资格审查工作,于10月29日将本部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拟申报信息表”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邀请专家对申报题目进行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评审形式待定。
2. 学院推荐
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参考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撰写申请书。各部门需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及申报组织工作,将形式审查完毕的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院系领导签字)各一份集中报送科研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材料均需A4纸双面打印。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领域校外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至少两次评审。初评后,申请人依据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和专家反馈意见对申报书进行认真修改,并在学校规定时间提交进行复评。
4. 学校推荐
学校依据两次评审结果和学校推荐申报数量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被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人按照学校要求,按时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统一提交报送。
为保证本次申报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部门及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冰 26686280
E-mail:1435790137@qq.com
科研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