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6﹞75号)和《天津商业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9﹞72号)相关规定及财务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研类专项经费预算填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科研类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范围包括:各级科研平台、智库、基地、创新团队经费,各类教委项目、新进人员科研启动项目经费等。预算具体范围及额度单独通知。
二、申报组织安排
申报路径:2022年专项经费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通过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登录地址为:信息门户—财务门户—项目库系统。
申报时间;相关项目负责人请于7月7日前在项目库系统中完成线上申报及部门审核,逾期将不纳入2022年度预算范围。
三、申报注意事项
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绩效指标请填写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计完成工作内容;
预算金额单位为万元;
如有设备费预算需上传设备采购清单。
科研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