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按照《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管理办法》(津社科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经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3年度课题指南》,并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3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研究方向。申请人可遵循本《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细化研究课题,确定最终申报题目。
二、申报细则
1.成果形式与完成时限: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为提交一篇论文,论文正文文字不少于一万字。9月底前上报研究成果,一般不予延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应及时与市社会主义学院沟通,经市委统战部研究后,可视实际情况进行撤项。
2.申报资格与限报范围: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2)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不能与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项目同时申报。(3)凡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或在研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委托项目、市艺术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凡申报了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报。评审立项设查重程序,如有违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誉档案。(4)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3.申报文本:课题申报材料均在本通知附件下载,包括《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3年度课题指南》《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等。
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3年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
三、申报时间安排
本课题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请各学院于4月10日17:00前,统一将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进行形式审查,4月11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左侧装订)《课题设计论证》(一式五份,左侧装订,机打)《2023年度统战理论专项申报课题统计表》一份提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活页的学科代码不用填写。
电子版请按照以下格式统一文件名:(1)作者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作者名:课题名称”。例:“XXX大学XXX:XXXXXXX”。(2)申请书命名为“课题名称+申报书”。例:“XXXXXXX申报书”。(3)设计论证命名为“课题名称+设计论证”。例:“XXXXXXX设计论证”。
立项课题将于5月上旬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tjsy.org.cn)公示。
联系人:张冰 26686280
E-mail:1435790137@qq.com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