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限项申报的特点,为保证我校推荐申报项目的质量,现启动我校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工作。整体安排如下:
1.部门(学院、教学部等)推荐
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新进人员科研启动项目、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天津市教委备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申请人参考2020年项目申请书的格式,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工作。申报条件暂时参照2020年度的申报条件,尤其需要注意职称、年龄、课题组成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实际申报条件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正式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为准。申请人按照部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格审查、培训及申报组织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8日前将审核完毕的申报书、活页、申报一览表(加盖学院公章)各一份集中报送科研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材料均需A4纸双面打印。
2. 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领域校外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至少两次评审。初评后,申请人依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和专家反馈意见对申报书进行认真修改,并在学校规定时间提交进行复评。
3. 学校推荐
学校依据两次评审结果和学校推荐申报数量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被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人按照学校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提交报送。
为保证本次申报工作顺利完成,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
联系人:张冰 26686280
E-mail:1435790137@qq.com
科研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