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开展好天津市社科界千名学者服务基层活动,更好地把服务的重点放在基层,把实践调研的基地选在基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新理论成果运用到基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天津市社科界千名学者服务基层活动大调研应用(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应用(合作)项目面向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进行公开申报,从中择优产生项目组开展调查研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请申报单位(智库机构)和个人,根据研究专长选择相关项目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不能有社科联其他在研项目。合作项目经费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项目,原则上需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社科专家申报。
(二)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9年7月18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019年7月22日上午8:00至12:00将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书经市社科联初审后,市社科联对申报项目统一组织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决定建议立项项目。对建议立项项目,由市社科联党组进行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后予以立项。立项后团队负责人应立即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三、优先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一)所在单位(智库机构)为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本单位重点培育智库;
(二)项目团队对相关课题已有前期研究成果,近三年在相关领域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出版过学术专著;
(三)项目负责人咨政建议成果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的肯定性批示(圈阅不算);
(四)项目团队前期相关成果在实务部门有效转化应用,得到局级以上实务单位出具的成果采纳证明;
(五)项目团队在以往天津市社科界千名学者服务基层活动大调研项目中表现积极,项目成果得到应用转化的。
四、经费资助
对于确定立项的应用合作项目,由需求单位予以经费资助,市社科联将统一管理。
五、相关要求
1.申报者可按照原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待立项后与需求单位具体商定。如有特殊情况,可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社科联将组织评审专家开展结项评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万元以上(含2万元)项目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结项调研报告,2万元以下项目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结项调研报告;
(2)各类项目提交3000字以内咨政建议成果1份;
结项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撤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经批准延期的到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的;
(5)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的;
(6)与批准的需求单位项目设计严重不符的。
3.结项时间:2019年10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4.经费使用:各项目组合理使用项目项目经费,提交结项材料时原则上应支出项目经费80%以上。
具体要求以立项通知为准。
联系人:张冰 26686280
电子邮箱:1435790137@qq.com
科研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