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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社科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社科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教学部):

科研成果登记是我校科研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科研成果奖励、教育部年度科技统计工作、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等相关工作,请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务必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现将2016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

1.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内,我校教职工所有正式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著作,均应进行登记,教师登陆科研管理系统(社科版),进入“我的成果”-论文成果或者著作成果进行新增,有关系统使用详细说明见附件,(教师将成果信息录入完毕后,需保存并提交,成果录入工作才正式完成,科研秘书才能对成果进行审核。)并将尚未审核的期刊按照指定时间交学院科研秘书。

2.所登记成果必须是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由第一作者进行登记,并将其他参编作者的信息一并录入。

3.各相关学院的科研秘书用科研秘书的身份登陆科研管理系统,进入我的成果-论文成果/著作成果,导出所在学院的论文和著作(导出文件名称为:《2016XX学院论文< 或著作>登记表》。论文一览表的字段选择:类型、题目、第一作者类型、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所属单位、发表时间、发表刊物、刊物类型、一级学科、版面、备注;著作一览表的字段选择:著作名称、第一作者类型、第一作者、所属单位、参编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ISBN号、出版地、专著级别。选择好之后点击提交,系统会自动生成系统导出的excel表格。秘书留存等待社科处审核。另附:天津商业大学社科管理系统成果登记使用说明)一览表,并进行审核通过。

三、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打印好的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奖励登记表、成果原件准备齐全,论文被SSCI,SCI,EI,ISTP等收录的,请务必提供收录证明原件及期刊(论文集)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交社科管理处审核。

联系人:韩立龙 电话:26665767

社科管理处

2016年12月18日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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