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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补充注意事项

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补充注意事项

申报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老师,在填写申报书时请注意以下内容:

1、申请课题名称及内容不能与已有的在研项目或已申报但结果还未公布的项目相同或相似。

2、青年专项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封面上方“课题编号”“课题起止时间”栏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依据要求填写。

4、申请者的承诺一栏请本人签章。

5、主题词建议为3个,空格分开。

参加人不多于12人。

经费申请建议为1或1.5万,专著可适当提高。

完成时间建议为2~3年。

6、预期成果必须含有研究报告

7、第六预期研究成果一栏、完成时间与第1项一致。

8、第七经费预算与第1页申请经费一致,

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霸公路东口 300134

开户行:农业银行天津北辰刘家房子支行

帐号:02-040801040001409

9、第八推荐人意见,中级职称申报需填写,要求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手写意见签字签章

10、第九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盖二级学院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为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名,请各学院申报老师在这一栏签字盖章时务必通过各单位的科研秘书,这一栏盖章签字各学院申报老师务必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这一栏意见请打印填写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适合于本课题的研究;所在单位和部门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承担本课题的管理工作。”

第十高校科研处、区(县)教科室(所)意见,这一栏意见请打印填写:同意申报。

第九、第十这二栏日期请填写2011年9月2日。

11、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12、活页不出现个人相关信息。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各类通知及文件。

20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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