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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2012年度天津市艺术科研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艺术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12年度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天津市艺术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紧密围绕我市文化艺术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探索,努力提高质量,促进理论创新,指导文艺实践,为天津文化艺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受理时间及要求

申报人员由社科管理处统一组织申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2012年9月26日上午请申请人将打印好的申请书(含活页)1份交社科管理处进行形式审查,2012年9月26日下午报送社科管理处申请书(含活页)纸质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文档,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活页单独装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说明

1.2012年版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类别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申请人申报课题时可按照本年度《课题指南》条目进行申报,也可在指南的框架内,按照指南方向自拟题目。

2.“学科代码”参照天津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的代码编号。

3.项目负责人对课题组成员选定要审慎,项目入选后,不能随意删减或增加人员。专著一般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4人,论文一般不超过3人(含调研人员)。

4.“预期成果”一栏中,一般为“系列论文” 、“专著”、“研究报告”,申报人须注明其中一种,切忌同时选择两种以上,否则无效。应用对策研究(包括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一般在一年半完成。基础研究(包括专著)一般要在二年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引文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四、申报细则

1.限报范围:(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2)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申报者,须由两名同专业方向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可申报。(3)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哲学、自然科学、艺术学、教育学)、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市历年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子课题)以及还没办理结项手续的课题一概不得申报。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4)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教育规划项目、国家艺术规划项目落选课题,需按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通知要求重新申报,不可直接转报。(5)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

2.申报材料:课题申报材料可以从社科管理处网页下载,也可从天津市艺术研究所网站(http://www.tjysyjs.com点击“科研立项”栏目)或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ww.tjwh.gov.cn点击“艺术科研”栏目)下载。包括《项目管理办法》(新版)、《结项管理办法》(新版)、《2012年度项目指南》、《项目申请书》(2012年版)、《学科代码表》和《申请一览表》等文件。

各有关单位要将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工作作为繁荣艺术的重要基础和体现,根据《办法》和《通知》的精神及要求,将申报工作切实纳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提高项目论证水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冯玉萍 26686280 26686229

E-mail:fengyuping@tjcu.edu.cn

201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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