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社科类科研成果
登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津商大校发【2012】48号文件《天津商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2014年度社科类科研成果登记及奖励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
凡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内,符合该办法奖励条件的,我校教职工正式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以及被市领导批示的应用成果,均应进行登记,并分别填报《天津商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专著)登记表》、《天津商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论文)登记表》、《天津商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应用成果)登记表》。
二、成果审核
所登记的成果,必须提供成果原件、收录证明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 各学院教职工到本部门科研秘书处登记,科研秘书将成果材料收齐交社科管理处审核。
2. 管理部门的教职工备齐相关材料,本人自行到社科管理处审核。
三、审核时间安排
2014年6月30日至7月4日
四、成果奖励
按津商大发[2012]48号文件《天津商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联系人:韩立龙 电话:26675767
社科管理处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