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社科类科研成果
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科研成果登记是学校科研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教育部年度社科统计、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的收集、科研成果奖励等相关工作,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务必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现将2015---2016年度社科类科研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
1、凡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内,我校教职工正式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其他应用成果,均应进行登记。
2、所登记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进行登记,并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由第一作者本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社科版),进入“我的成果”-论文成果或者著作成果进行新增,并将其他参编作者的信息一并录入。成果录入参阅“天津商业大学社科管理系统成果登记使用说明”
二、成果审核
所登记的成果,必须提供成果原件、收录证明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各学院教职工到本部门科研秘书处登记,科研秘书将成果材料收齐交社科管理处审核。
2、管理部门的教职工备齐相关材料,本人自行到社科管理处审核。
三、审核时间安排
2016年7月3日至7月8日
联系人:韩立龙电话:26675767
社科管理处
2016年6月24日
附:天津商业大学社科管理系统成果登记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