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6年度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及选题要求
根据天津市有关委办“十三五”规划、高校推荐和有关社科专家的遴选,并经市教委审核,2016年度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共58项,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结项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3.本重大项目不搞重复研究,申请人应未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的同名称、同内容的课题。
4.凡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通过市教委组织专家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与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编写的专家建议等成果必须标注“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号”。
5.凡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须向《社科界咨政要报》《决策参考》等市级内刊报送至少一份对策建议,并获得市领导批复,方可结项。
6.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成果应具备:与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论文获得省部级评奖三等以上奖励的;项目核心内容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文摘》全文转载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纳转化为政策法规文件等。
三、组织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2.课题组须按照《2016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材料、时间
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打印一份申请书交于社科管理处进行审查,于2016年6月21日下午报送社科管理处《2016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 (铜版纸) 装订,佐证材料单独装订。同时提交《2016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2016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一览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