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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启动天津市社科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动天津市社科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社科学院、教学部、研究所等社科部门:

为做好2012年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提高申奖成果质量,争取在获奖级别、数量上取得新的突破,现就报奖前的准备工作做出如下部署:

一、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规范》,《评奖实施细则》等文件,了解上一届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的相关规则。

二、组织好本部门下一届评奖时间段所取得的社科成果的分析与梳理,对专著、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依托高级别课题的研究报告等有望申报天津市社科成果奖的成果进行重点指导,充分利用报奖前的时间认真做好书评、引用转载情况、应用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

三、时间要求

1、2011年6月20日前组织学习市社科奖申报相关文件规定,了解报奖规则、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

2、2011年10月31日前各部门对预申报市级优秀社科成果奖的成果做到心中有数,并初步制定出2012年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计划,不断充实完善各项申奖成果的佐证材料。

3、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各项申奖成果的材料准备工作

四、申奖成果应具备的条件及相关要求(根据天津市第12届社科评奖材料整理)

1、成果的完成时间:天津市社科成果奖两年评审一次,下一届为第十三届,评奖成果的时间段为2009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在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因故未能参加本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作品;在规定期间内虽然参加过本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但未获得奖励的作品,近年来又有较高的评价和较好的社会反响,并能够提供充足的佐证材料及申报说明,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评奖办公室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也可单独申报参评。

2、申奖成果类别:包括公开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译文、译著、工具书、年鉴、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音像制品等,不含教材。

3、学科划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学、历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和研究报告、综合等11个学科评审组。

4、研究报告类成果申奖要求:须有相关内容的两篇以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省部级以上立项单位的立项书、结项书作为佐证材料,且结项时间符合申报要求。

5、申奖者限项规定:每位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其中可申报1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和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也可同时申报2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但1人不能同时申报2项独立完成的成果。

6、优先入围的成果: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文字在5000字以上)等全国著名报刊的论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文摘》全文转载;研究报告被中央领导、天津市主要领导(常委以上)批示,引起高度重视或被政策法规采纳,其主要内容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国家重点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最终研究成果。

7、申奖名额:由评奖领导小组参照上一届获奖数量及本届申报奖项数量分配复评入围名额。

8、评审程序:

(1)初评:凡申报作品在20项以上的单位,可按规定自行组织初评。

(2)复评:市评奖办公室组织各学科评审组对初评入围成果进行评估打分,并排序确定各奖级候选成果。

(3)终评:市评奖委员会审定,以投票方式确定本届各奖级获奖成果。

    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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